根据《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(黔财资〔2023〕5号)、《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》(黔财资〔2021〕6号)等规定要求,省广电局机关对拟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公示,内容如下:
一、资产信息
经实物盘点确认,本次拟报废固定资产1套(UPS不间断电源),资产原值91000.00元,具体信息详见附件。
二、处置原因
该批固定资产于2012年购入,已达到报废年限,且设备性能不能满足现有工作办公要求,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且无修复价值。
三、处置方式
本次处置方式为报废,固定资产处置残值按财政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。
以上内容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,公示意见反馈联系方式:
直属机关纪委 曾沁泽 0851-85556551
办 公 室 潘 怡 0851-85882122
2025年7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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